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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評鑑規定

(1) 完整教材週數:線上教材週數需達總上課週數之二分之一,並且為教材自製或取得授權之線上影音教材。

(2)【學生平均張貼篇數】需達 2 篇。

(3)【教師總張貼篇數】需達 9 篇。

(4)【教師上課次數】需達 9 次。

(5) 未達以上規定之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教師評鑑不予加分;若為進修部核心通識課程則不發給線上授課回饋金,並通知所屬教學單位審慎評估教師之開課申請。

※ 敬請參閱【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指標達成教學手冊(新平台)】,謝謝!

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指標達成教學手冊(新平台)
學年 學期 學部 課程類型 課程名稱 班級名稱 教師代碼 教師名稱 動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