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完整教材週數:線上教材週數需達總上課週數之二分之一,並且為教材自製或取得授權之線上影音教材。
(2)【學生平均張貼篇數】需達 2 篇。
(3)【教師總張貼篇數】需達 9 篇。
(4)【教師上課次數】需達 9 次。
(5) 未達以上規定之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教師評鑑不予加分;若為進修部核心通識課程則不發給線上授課回饋金,並通知所屬教學單位審慎評估教師之開課申請。
※ 敬請參閱【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指標達成教學手冊(新平台)】,謝謝!
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指標達成教學手冊(新平台)學年 | 學期 | 學部 | 課程類型 | 課程名稱 | 班級名稱 | 教師代碼 | 教師名稱 | 動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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