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經營統計查詢

完全網路教學課程評鑑規定

  1. 完整教材週數:線上教材週數需達總上課週數之二分之一,並且所使用之影音內容需由授課教師自製,非自製教材僅得作為輔助資源使用。
  2. 學生平均張貼篇數需達2篇
  3. 教師總張貼篇數需達9篇
  4. 教師上課次數需達9次
  5. 教師應設計具體之教學活動以檢核學生學習成效(如:作業、線上測驗、討論活動或練習等)。
  6. 課程成績評量標準:教師使用學生的學習歷程紀錄(如:教材瀏覽時間、議題討論發言、作業繳交、測驗成績等參與上課紀錄)作為課程成績評量依據。
  7. 未達以上規定之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教師評鑑不予加分;若為進修部核心通識課程則不發給線上授課回饋金,並通知所屬教學單位審慎評估教師之開課申請。

混合式網路教學課程評鑑規定

  1. 完整教材內容:線上授課週次應具備相對應之線上教材,並且所使用之影音內容需由授課教師自製,非自製教材僅得作為輔助資源使用。
  2. 學生平均張貼篇數需達2篇
  3. 教師總張貼篇數需達4篇
  4. 教師上課次數需達4次
  5. 教師應設計具體之教學活動以檢核學生學習成效(如:作業、線上測驗、討論活動或練習等)。
  6. 課程成績評量標準:教師使用學生的學習歷程紀錄(如:教材瀏覽時間、議題討論發言、作業繳交、測驗成績等參與上課紀錄)作為課程成績評量依據。
  7. 未達以上規定之混合式網路教學課程,教師評鑑不予加分。
  8. 教師開設混合式網路教學課程,應於下一學年度配合開設至少一門完全網路教學課程,且申請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。倘未依規辦理,將自翌學年度起停止受理其混合式網路教學課程申請,為期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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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年 學期 學部 課程類型 課程名稱 班級名稱 教師代碼 教師名稱 動作